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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广东惠州命案:摩托车司机被群殴致死,嫌疑人波丙身份洗白多年后被捕

2024-12-21 02:08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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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打架的街角

28年前的一个深夜,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发生了一起命案。一名36岁的摩托车司机被几名醉酒团伙成员殴打,经抢救无效身亡。

法院查明,共有5人涉案,其中4人相继被判刑。一名绰号“薄冰”的犯罪嫌疑人在逃,他的真名是郑海波。

两年前,一名名叫郑敬民的乡镇职工因举报被捕。多名目击者通过照片认出了他,并认定他就是当年的“薄冰”。警方发现,郑敬民案发前曾用过郑海波这个名字,并拥有两个户口。事发后,郑海波将其中一户户口改为郑敬民,以便他能够“洗清身份”,继续生活。

到案后,郑敬民坚称自己不是“薄兵”。其辩护人还指出,警方并没有找到当年“薄冰”的照片,且“薄冰”网上的追捕信息与办案郑敬民的信息也不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薄兵”就是郑敬民。

分析该案,证明“薄兵”就是郑敬民的关键在于警方如何确认“薄兵”就是郑海波,而这个过程在案件材料中并没有体现。因此,该案在送检过程中需要进行补充调查。

办案民警在事后声明中提到,当年通过采访,他已向犯罪嫌疑人家属确认,郑海波就是“薄兵”。但由于案件处理重实质、忽视程序,没有留下任何询问记录。这也让28年后的办案过程变得更加艰难。

最终,该案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才得以开庭审理。 2024年7月,郑敬民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9月14日,惠州中院根据证人指认等证据,认定郑敬民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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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郑敬民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逃亡中的“薄冰”

2024年7月16日,郑敬民被手铐脚镣押送到码头。 28年前,他被指控参与一起故意伤害案。

时间拨回到1996年10月9日凌晨,广东惠阳,一群年轻人在夜宵摊喝酒。有的人到路边拦出租车回家。 36岁的摩托车司机李殿根路过。由于没有及时制止,他被几人拦住并殴打,头部满是伤口。血掉到了地上。袭击者迅速逃离现场,三天后李殿根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月后,凶杀案告破。 1996年11月18日,惠阳市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在电子游戏室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永晓。他承认向司机头部扔砖头,并承认戴启航、肖志雷、杨海辉和一个绰号“薄冰”的人也参与了殴打。很快,除肖志雷和“薄冰”外,其他三人全部被绳之以法。

“薄冰”是谁?

吴永晓称,“薄冰”是戴启航的朋友,他不知道他的真名。被捕后,戴启航首先给参与打架的“薄冰”打电话,称其为“刘海波”,年龄约20岁,沙田人。后来他又改口称,“薄兵”大约19岁,姓名、住址不详。案件中的供述显示,另一名一起吃夜宵的人也指出,“薄兵”曾被称为“刘海波”,但后来改了名字,并表示不知道自己的真名。

为了查明“薄冰”的身份,民警询问了17岁的李青。事发当晚她参加了晚宴,多名目击者称她是“薄冰”的朋友。李青的证词提到,1996年9月,她在酒吧认识了“薄冰”。事发当晚,她多次看到“薄兵”踢了摩托车司机数次。打架后,“薄冰”和两个朋友到她家过夜,但她不知道“薄冰”的真实姓名。

案件信息显示,办案民警组织目击者指认犯罪嫌疑人。警方提供了八张晚宴上人们的照片。李青认出了参与战斗的四个人。她提到,如果有(袭击者的)照片,她就能认出他们。但当时的身份证照片中并没有“薄冰”。深入查阅材料发现,警方首次明确薄兵的身份是在1996年12月4日惠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的一份报告中。

通报中,警方确认“薄兵”为“郑海波”,18岁,淡水镇古屋鹅志塘巷5号居民。至于警方当时如何确认其身份,记者在现有材料中没有找到相关记录。

1997年,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案件记录显示,吴永晓等人在讲述犯罪过程时,也开始提及“郑海波”这个名字。

1997年6月9日,惠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吴永晓、戴启航、杨海辉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未满18周岁的吴永晓被判处无期徒刑,戴启航、杨海辉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监禁。此外,犯罪嫌疑人郑海波的姓名在生效判决中得到确认。宣判时,因肖志雷、郑海波在逃,因此被列为分案。

三年后,1999年6月19日,犯罪嫌疑人肖志雷被惠阳市刑警队抓获。同年7月23日,肖志雷对参与殴打的事实供认不讳,“郑海波先跟着吴永晓,我们两个人跟着。郑海波上前一脚踢了摩托车司机的胸部,我打了他一脚。”我用右手拍摩托车司机的背部和腰部。”肖志雷在供述中还提到,郑海波今年20多岁,沙田泉坑村人。 1999年11月10日,肖志雷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截至目前,参与殴打的犯罪嫌疑人中,只有“薄兵”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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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是淡水镇鹅志塘巷5号郑敬民家的房子。他声称他一直住在这里直到 2019 年。

《逃亡者》加盟路灯站‍‍‍‍‍‍‍‍‍‍‍

2021年,这起旧案因多名村民举报而重新审理。

2021年10月,惠州市惠阳区泉坑村村民向惠州市委巡视组反映,1996年前后,一名叫郑海波的村民将一名“摩托车佬”殴打致死,后潜逃多年,通过关系“洗名”,他改名郑敬民,现在镇路灯办工作。

惠州市纪委接到举报后,于2022年5月13日将线索移交给惠州市公安局调查。警方找到记者及同村村民了解情况。

三名在报告上签名的村民作证说,1996年,他们在村里听说郑海波醉酒杀死了一名摩托车司机。此后,他躲藏了两三年,直到几名同案犯被判刑后才再次出现在村里。他们得知,郑海波现已改名郑敬民,成为乡镇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

一名村民称,郑海波曾向他承认,自己“在大排档路边打死了一名摩托车手”,并在1999年和2002年躲藏期间向他借了钱。

郑海波多年的邻居作证称,他与郑海波同龄,知道他的小名是“薄冰”。 1996年以后的三年里,他每次春节回家都没有见到郑海波。后来,郑海波的家人称,郑海波在外面与人打架,惹了麻烦。

惠州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后进行调查,发现郑敬民(原名“郑海波”)涉嫌重大作案,于2022年5月23日将其逮捕。

郑敬民始终否认犯罪。他说,郑海波是他以前的名字,绰号“薄头”。 1996年案发当晚,他确实和一群人一起吃过夜宵,但他只认识“姚”(戴启航饰)和“花仔”(肖芷蕾饰)。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吃完晚饭大约有半个小时,他就听到马路对面的水果摊上有人喊“打架!”。 “山药”、“花仔”等几个人跑去打架。 “但我没有参加战斗,当时我哥哥用BB机叫我回家。”后来,他听同学说,那天晚上有人死了。

郑敬民被捕当天,警方对同案犯和证人进行询问,他们都通过照片认定郑敬民就是“薄兵”。郑敬民的辩护律师表示,用于身份证明的照片来自郑敬民2007年填写的驾驶证申请表,表格上的照片是他1998年申请驾驶证时拍摄的。

多年后,当李青再次接受警方询问时,她在许多照片中认出了“薄冰”,并表示“薄冰”姓郑。吴永晓在接受质疑时,比之前更详细地介绍了“薄冰”的体型、外貌等个人特征。

肖志雷在认出的时候也认出了“薄冰”。他提到,自己被捕判刑时才知道“薄冰”的真名是“郑海波”。 2018年左右,他在一家餐馆认识了郑海波。两人打了个招呼,并加了微信。他称郑海波为“波饼”,“我以为他也出狱了”。

2022年5月24日,郑敬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刑事拘留。 6月29日被捕。同年9月28日,警方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然而,案件移送过程并不顺利。检察官两次退回案件,要求警方对抓捕、网追等情况进行补充侦查,并延长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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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敬民家附近的古屋派出所距离他的住处约200米。

28年前被捕

郑敬民的家人和辩护律师对逮捕过程以及如何识别郑海波有疑问。

辩护律师郑敬民发现,在调查过程中,同案被告人和证人均表示不知道“薄兵”的名字,只有两人提到他叫“刘海波”。但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案被告人将“薄冰”的名字改为“郑海波”。根据判决结果,“郑海波”也在逃。但案件材料中并未体现这一认定过程。

2023年3月,广东省检察院提请惠州市检察院让警方在郑海波逃跑过程中补充收集相关证据。

2023年3月22日,时任办案民警王水良发表声明,讲述了对郑海波的调查追捕情况。王水亮说,1996年,他接到特殊情报线索,介入此案。初步审讯发现,逃犯“薄兵”、肖志雷真实身份不明。他们查看户籍信息,发现两人没有办理身份证,户籍信息中也没有保存他们的照片。

王水良回忆,他们通过大量采访了解到,“薄兵”的名字叫郑海波。其父郑亮(时任惠阳县环卫局副局长)和弟弟郑飞(时任惠阳县公安局内保民警)住在淡水古宅鹅志堂五巷里。 。当他们寻找时,没有找到郑海波及其生活的照片。王水良回忆,郑海波的父亲说,小儿子的小名是“薄兵”,真名是“郑海波”,他紧张地问道:“郑海波是不是犯了什么罪?”王水良还让他们劝郑海波投降。

除王水良的解释外,案件材料中没有任何关于此次逮捕的记录。王水亮在解释中解释说,“由于他没有工作经验,当时只注重案件的实质性方面而忽略了程序,也没有讯问笔录或其他文件。”王水良提交了当年的工作笔记作为补充证据。被捕后,他向领导汇报,并在笔记本中添加了肖志雷和“薄冰”的个人信息。

据当年的办案笔录显示,1996年12月24日,郑海波的家人告诉王水良,想带郑海波投案自首,请求宽大处理。他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此事,但​​最终什么也没发生。王水良回忆,1997年1月上旬,一名民警听说郑海波可能在深汕高速沙田西站藏匿打工。恶警两次到工棚抓捕,均未抓获。与他同住的工人说,郑海波听到警察要来抓他的消息后就躲了起来。这两次逮捕期间没有审讯笔录。

针对郑海波自称在高速公路站工作的说法,2022年案件重启后,惠阳区局刑警大队民警对69岁的吴星进行了讯问。吴星是郑海波父亲的同事,惠阳市环卫局的郑亮。 1996年调任深汕高速公路淡水收费站站长。他记得,1996年10月或11月,收费站招收第一批工人时,郑良联系他,帮忙安排儿子的工作。吴星表示,他只是介绍郑海波来广州参加岗前培训,但不知道他后来是否进入收费站工作。他还称,1996年12月左右,公安机关似乎曾到收费站寻找过郑海波。 “我不记得他具体犯了什么罪。”

郑敬民的父亲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当年他确实找到了吴兴,但儿子并没有在收费站工作。 “他去上班了,具体去哪儿我不知道。”

据王水良交代,从1998年到1999年,他们一直没有停止对郑海波、肖志雷的追捕,直到1999年6月19日,肖志雷被绳之以法。王水良解释,当时刑警队工作量大,警力少,导致没有更多时间核实抓捕郑海波。

2023年3月16日,另一名办案民警也发布情况说明,解释了未能抓获郑海波的原因。他说,当时只有BB机,抓捕方法简单。没有其他辅助调查措施。只能直接前往嫌疑人住处抓捕,成功率很低。他还提到,郑海波当时的大哥是惠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警方在掌握了整体抓捕信息后,可能已经告知郑海波逃避追捕的可能性。郑敬民的哥哥在接受采访时否认了这一说法。

警方发布的声明称,涉案犯罪嫌疑人有5人。王水良等人介入调查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证据确凿,主要嫌疑人吴永孝已被抓获。按照当年办案要求,已达到完整破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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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负责侦办此案。

网上追逃信息“无效”

除抓捕外,警方还对郑海波进行了网上追逃。然而,在一次系统检查中,郑海波的追捕信息被撤回。

2022年8月,警方对当年网上追捕郑海波的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刑警大队确认的《逃犯登记表》显示,1998年,惠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首先将郑海波的信息录入逃犯信息系统。由惠州市公安局制定。 2001年11月6日,惠阳市公安局石桥派出所提交《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后,惠阳刑警队同意对郑海波进行网上追逃。表上信息显示,郑海波出生日期为1973年1月1日,身份证号不详,户口所在地为惠阳市淡水镇鹅芝塘巷5号。主要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未显示。

经过网上追捕,当地警方仍未抓获郑海波。案件记录显示,2006年,新版全国逃犯系统上线时,惠阳区公安分局向联网单位发送不完整的逃犯信息,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实、补充。如果数据仍然无效,则该逃犯信息将从在线逃犯系统中删除。清理信息系统。

由于身份证号码不明、无照片等原因,郑海波的信息被认定为“无效数据”。 2006年3月,市桥派出所申请将逃犯郑海波从网上删除,称该派出所于2001年11月20日上线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海波。经核实,在鹅志堂5巷并没有发现此人。 ,淡水镇。个人信息与身份不符。郑海波家庭住址所在的古屋派出所也出具了证明。申请经惠阳区公安局刑警大队领导批准,郑海波追逃信息获准从网络删除。自此,网上对郑海波的追捕无果而终。

2022年归案的郑敬民(原名郑海波)的身份信息与当年逃犯信息不符。惠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随后补充调查称,在逃名单上犯罪嫌疑人郑海波的出生日期与现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郑敬民的出生日期不符,而且没有照片,所以无法认定是同一个人。不过,现有材料显示,虽然逃犯信息与郑敬民身份不符,但警方根据案内证人辨认等证据,仍认定郑敬民就是逃犯“薄兵”。

当案件重新侦查时,已经过去了26年,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申请批准起诉时,2022年6月28日,惠阳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第一中队发表声明称,该案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证人均反对影片声称名为郑海波(绰号“薄兵”)的男子当时参与了犯罪,但并未反映郑海波的具体真实身份信息。办案人员未能核实郑海波的真实身份,也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郑海波采取强制措施。措施。

2023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对郑敬民提起公诉。 2024年3月4日,惠州中院同意将案件升级为本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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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前,“薄冰”等人吃夜宵的地方附近

更改姓名并取消帐户

警方调查发现,郑海波不仅改名郑敬民,而且还有两个户口。

郑敬民到案后,不断供述自己出生于1980年10月12日,与目前使用的户口相符。但警方调查郑敬民的户籍信息发现,郑海波在案发前有两个户口。其中一名出生于1980年10月12日,住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市桥曹杨居委会。一家之主是他的兄弟。 ;另一户户口出生日期为1979年6月9日,居住地址为淡水镇塘塘南门西街,后迁回家乡沙田镇泉坑村。

2005年11月29日,郑海波以与表弟同名为由,申请将出生日期为1980年的户口变更为郑敬民。这一变更得到了其市桥派出所和惠阳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的批准。民警发现,他的户口本上并没有他以前的名字郑海波。从此,他一直以郑敬民的名义生活。

无独有偶,郑海波改名郑敬民后不久,2005年12月27日,惠州市刑警大队发布紧急通知,清理网上逃犯信息系统。 2006年,市桥派出所申请移走逃犯郑海波。截至目前,网络上还没有关于郑海波追求的信息。

2007年,改名后,郑敬民办理了二代身份证,成为沙田镇的一名公务员。郑敬民解释,他上学时使用的户口是农村户口(1979年出生的户口)。为了满足政府招工时的城镇户口要求,他开始使用另一个城镇户口(1980年出生的户口)并报了名。办理郑敬民身份证。

接受警方询问时,郑敬民的大哥否认自己为郑敬民办理过户口迁移,称是父亲帮他办理的。郑敬民的父亲表示,在同意给儿子改名后,郑海波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郑敬民。目前尚不清楚郑海波通过谁更改了他的姓氏。

更名后,原户口名为郑海波(1979年登记的户口)仍在使用。案件证据显示,2015年,市桥派出所查处重复虚假户口时,发现该派出所所辖郑敬民(原名郑海波)的户口与户口重叠。经认定,郑海波在泉坑村登记为真实有效户口。郑敬民名下的户口于1995年搬迁,由于没有迁移信息,所以郑敬民在市桥派出所的户口被注销。

一年后,即2016年12月20日,郑敬民申请注销原姓名为郑海波的户籍,恢复郑敬民的户籍信息。 2017年,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批准注销“郑海波”户口。目前,无论是网络逃犯信息系统还是现实生活中,都不存在“郑海波”这样的人。

2023年5月10日,惠阳区纪委发布声明称,正在对非法注销郑海波原户口、恢复虚假户口行为进行调查追责。

有罪判决

2024年7月16日,惠州中院审理了这起28年前的杀人案。郑敬民及其律师当庭为检方的指控进行辩护。

郑敬民及其家人并不认同“薄冰”这个绰号。郑敬民的辩护律师取证时,他的家人、很多邻居以及两个初中的朋友和同学都说,他周围的人称郑海波为“阿婆”、“波吉”或“波仔”,他从未听过任何人称呼他为“伯子”。一审时,律师向法庭提交证言,证明仅凭绰号“波兵”无法识别郑海波,并认为警方组织的鉴定结果缺乏可靠性。

对此,法院认为,1997年5月,吴永晓、戴启航、杨海辉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公诉人讯问时,郑海波(薄冰)参与犯罪的事实已明确。 ;其中,李青、肖志雷、吴永晓等人在郑敬民赶到案发现场时已涉案。后来,从混杂的照片中,仍能准确辨认出郑敬民就是他们口中的“薄兵”,而且经证实,他参与殴打受害人。

郑敬民的辩护律师也对案卷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称案卷页码有涂改迹象,不排除诈骗嫌疑。律师曾申请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司法鉴定,但未获法院支持。

对此,法院认为,本案复印的法律文书均经侦查机关盖章确认,办案民警笔记本中的部分复印记录也经办案民警签字确认。案件一一经过办案单位的解释,来源合法。

对于法院认定郑敬民利用改名洗白身份,郑敬民及其律师为自己辩护称,名为郑海波的户口本已被使用。 1996年,他开始在惠州学车。 1998年,他还通过这个户口取得了驾驶执照,驾驶执照上也有他的照片。直到2017年,账户才被注销,不存在“洗钱”身份逃避抓捕的情况。

郑敬民在接受审讯时声称,自己1996年初中毕业,随后三年在中专学习。毕业后,他在家待了两年。 2001年,他开始在搅拌站工作。2007年,他在沙田镇自来水公司担任公职人员。 2013年,他被调到沙田,在该镇路灯办公室工作,2021年,他被调到沙田镇政府城建办公室工作,直至被捕。经纪委和警方调查发现,郑敬民的中专毕业证书系伪造。

2024年9月1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郑敬民伙同他人故意伤害公民身体,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他利用另一份更改了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的户籍信息“洗白”身份,正常生活和工作。被捕后,他始终没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最终认定郑敬民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24年9月20日,法官在看守所向郑敬民宣读了判决书。对于判决结果,郑敬民表示将上诉。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Zheng Liang,Zheng Fei和Li Qing是文章中的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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