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12月26日报道,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月24日发布通知《江苏省海上光伏发展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今日正式公布。
此次新文件主要对此前2023-2027年相关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剔除不符合政策的海上光伏站点,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海水养殖区、电厂确认的温水排水区等,发展海上光伏建设。
根据第四类海上光伏选址区要求,拟开展海上光伏项目站点建设60个,规模27.25GW,海域面积346.25平方公里。根据文件规划,到2027年全省累计并网海上光伏规模将达到10GW以上;到2030年将达到15GW以上,力争达到20GW水平,力争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
IT之家从官方获悉,江苏各市县已初步完成海上光伏项目选址。其中,南通市布局海上光伏项目33个,规模11.44GW;连云港布局海上光伏项目13个,规模5.35GW;盐城已布局海上光伏项目14个。光伏项目,规模10.46GW。
文件指出,要加快列入第三批国家风光互补基地的中核田湾2GW、开工400MW、国华如东400MW海上光伏项目建设,按期投产,全面总结基地建设经验,确保2027年和2030年目标完成。
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周边已部署的海上风电、清洁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捆绑分布,配置或购买新的储能设施或服务。不少于10%且2小时。
此外,电网企业开展海上光伏并网消纳专项规划研究,初步规划在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地建设16至20个220kV陆上升压站;灌云县、响水县、大丰区、东台市等地均已规划线路交付计划。
在建技术方面,鼓励采用高效组件、大跨度刚性及锌铝镁支架、适应海洋盐雾环境的智能逆变器等一系列高效技术,打造一批海上光伏“链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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