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朱惠清(新华社发表)
捏造虚假场景、虚假人物、无底线营销是打击网络乱象的重点。一些直播间利用“惨销”、“剧本”来获取流量,并以此来推销商品和底线营销。近日,中青报、中青报记者就这一现象进行了采访,揭秘了直播间虚构“卖惨”情节的幕后黑手。 “常规”。
家庭悬念、家庭伦理、爱恨纠葛……这不是电影电视剧,而是一些直播间正在上演的剧情。
来自四川成都的彭丽女士最近很苦恼:她60岁的母亲沉迷于某购物软件的直播间。 “孩子生病了要捐款,村花千里寻亲,夫妻离婚……晚上我下班回家,总是看到妈妈在不同的地方看着我。” 《卖惨》的直播间虽然剧情不同,但结局是一样的,主播专门介绍了一些“超低价商品”,喊话大家下单支持。
一些购物平台会用一行小文字警示某些卖货的直播间“涉嫌剧情解读”,但大多数观众和彭丽妈妈一样,对直播间上演的场景没有任何怀疑,弹幕中不乏对主播遭遇的同情。和关心。
“当这些主播向我求助时,我妈妈买了一堆不必要的东西。”彭丽无奈地说,“我经常买劣质的米面粮油,上次买了很多不需要的东西。”我花了300多元买了3瓶‘三无’洗发水,但没人敢用,我也不知道怎么退货。”
一些直播间利用“惨销”、“剧本”来获取流量,从而进行带货和底线营销。近日,中青报、中青报记者就这一现象进行了采访,揭秘了直播间虚构剧情背后的“套路”。 。
编造“卖惨”的故事只是为了带货、赚取利润
10月中旬,一个名为“美妆用品仓”的直播间走红。
在一名网友的直播画面中,一男一女在装满货物的仓库里打斗。女主播大声指责男子“出轨”,男子将女主播推倒。画面中,镜头不断晃动的视觉效果,让场景变得极具戏剧性。
“冲突”持续50秒后,女主播突然从地上站起来,拿起蓝色防晒霜,面对镜头,大声告诉观众:“家庭破裂,商店关门,这些货低价卖,谁抢谁赚钱。”直播间左上角,购物平台显示“疑似剧情解读”提示。
经网友转发后,这段录屏视频的点击量不断增加。很多网友对这种剧情解读极为反感,“现在直播演戏有必要这么辛苦吗?” “谁会相信这些阴谋?” “整个产品线中,‘3.88元’和‘后三’是最受欢迎的。显然。”还有人在评论区无奈说道:“说实话,我妈也是这么认为的。”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联系了评论区的一位网友。奶奶被直播间的剧情演绎深深触动。在主播的鼓励下,她已经购买了价值2万至3万元的产品。
她表示,年轻人很清楚直播间存在大量虚构的剧情解读,但一些长辈却没有辨别能力。 “这些直播间都是以父母的孝心为基础,编造出来的‘惨’情节让很多老人同情,很容易受到剧情的驱使,在网上购物,收到货后才发现,产品根本不值这个钱。”
该网友向购物平台投诉,但被客服告知,由于商品无质量问题,且老人自主下单,因此无法退款。无奈之下,她为老人设定了网上支付的最高限额。 “只能买1000元以下的东西,这样就不会损失太多。”

焦某某的翡翠送货直播。中青报·中青报记者 贾继业 摄
越是奇特的东西,就越具有吸引力。一些群众演员已经转给了“编剧”
记者联系的一位MCN(网红运营)机构业内人士透露,这些主播的人物和故事都是经过精心编排和表演的,背后有MCN机构、主播、演员、编剧等环节。 “剧本越离谱,剧情越跌宕起伏,流量就越大,就越容易吸引观众购买产品。”
记者从某宋姓“直播公会”负责人处获悉,群演人员的责任就是与专业主播“配合好”。 “你只需要按照剧本来演,然后会有专业的主播负责带货转化。”如果主打产品卖得好,群演者还会获得一定的佣金。
她说:“只要熟悉剧本,演戏有感情,避免违反平台规则的言行,很多没有经验的额外演员也能演好剧情。”
随后,那位名叫宋的负责人发来了一张截图,显示了公会目前拥有的各种剧本。截图中,各种脚本按照完成时间进行分类,并且每月不断更新。 “我们一直在更新,一个剧本演太多次就太假了,观众也会厌烦。”
她补充道:“最近平台对真人上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你可以先配音,把自己的情感故事告诉主播连麦,单单就能赚几十、几百块钱。”
“很多人演了很多次之后,就能写出自己的剧本了。”该负责人表示,含有“不忠”、“道德”、“苦涩”等元素的剧本很受欢迎。很多群众演员都转行当了编剧,一天能赚很多钱。几千美元。
“多看电视节目,多看情感主播的直播,把别人的故事稍微创新一下,变成自己的故事,越曲折、越离奇,就越有吸引力。”她说。
记者注意到,协会旗下多家主播的直播间都开设了产品展示橱窗,并上架了多款产品。其中一款售价999元的海参,已售出1000多根。在产品评论区,不少用户表示是听了主播的推荐才购买的,但大量评论显示该产品“质量不好”、“不值这个价”。
值得注意的是,短视频平台往往将此类直播间放置在“城市”版块进行直播。 “观众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感兴趣。如果演员能用方言说话,他们会更信任他们。”该负责人说。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青浪城区信息内容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其提到,重点是制造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问题,包括制造悲惨形象、编造悲惨故事、发布悲惨拍卖视频来欺骗网民同情心。

焦某某直播时出售的玉器商品。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造销售理由、直播推销商品,构成欺诈消费者。
对于编造剧情、借势带货的直播间,我们该如何规范和管理?
今年8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3年江西法院实施民法典十大典型案例。在谢某英诉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等信息网络销售案中合同纠纷案中,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裁定,直播间销售商品的“虚构事实”构成诈骗,可判给惩罚性赔偿。
在此案中,短视频主播焦某某于2021年7月在其账号上声称,小女孩玲玲及其生母被继母软禁。他多次带人营救她,并现场直播了整个过程。
直播过程中,焦某某毫无底线地编造了很多情节,极力渲染玲玲母女的悲惨经历。焦某某找到了玲玲的继母,给她看她家里堆放着大量的玉石。焦某某要求她出钱给玲玲治病,但她却表示自己的钱都花在买货上了,自己“没钱给玲玲治病”。
视频中,焦某某告诉网友,玲玲的双腿将被截肢。这一幕让直播间不少网友无比同情,更有人表示愿意捐钱给玲玲治病。焦某某拒绝接受捐赠,称玲玲的继母同意委托他出售玉石,所得收益将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焦某某在直播间号召粉丝购买产品,向玲玲表达爱意。
出于同情,谢某英在直播间购买了玉手镯、玉戒指、玉吊坠等33件物品,总价1万多元。
随后,谢某英无意中从他人视频中发现,情节中的被告人焦某与玲玲、后母、司机、鉴宝师等人其实一起吃饭,并举办了“庆功宴”。她突然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她将焦某某、某科技公司、某贸易公司等诉至南城县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庭审中,焦某某辩称,直播中销售的商品的质量、性能、材质等没有夸大、虚假宣传,不应认定为欺诈。
本案主审法官、南城县人民法院一级审判员于剑波表示,被告焦某某在直播中虚构了玲玲、后妈等人物和故事情节,以博取消费者的同情和喜爱,从而达到通过互联网销售其产品的目的。被告焦某某以产品为目的,主观上故意欺诈,客观上捏造事实,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
短视频平台需要承担责任吗?于建波认为,短视频平台有义务对商家进行审核,对经营者的诚信进行监督。根据查明的事实,没有证据表明某科技公司明知是被告人焦某故意炮制悲剧、捏造事实欺骗消费者。原告等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后,被告科技公司对Jiao进行了关闭。商户作为注册账户发挥作用,并按要求配合案件调查,不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直播业态的特殊性,经营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和公平交易环境。”于建波认为,本案中,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销售原因导致商品销售,消费者因虚假销售原因表达消费意愿。经营者的行为不仅符合民事欺诈的法律特征,而且代表了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应构成消费者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于建波表示,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将销售原因纳入相关权利义务,但经营者故意告知虚假销售原因以分流销售,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将知情权和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的内容扩大到包括销售原因。这种行为在内容和程度上与虚假宣传等传统消费者欺诈行为相当。将这种行为认定为消费者欺诈,扩大经营者的责任,并对其进行法律评估和规制,对于打击网络直播现有的乱象具有重要意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实施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受欺诈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加大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力度。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价格的三倍。 。
据此,南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焦某某依法退还购物款10328.1元,并三倍赔偿原告损失30984.3元。原告退回其购买的33件物品,运费由被告焦某某承担。被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焦某设立的公司。两者浑然一体,有着共同的销售意图和行为,共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与被告人焦某负连带责任。
于建波提醒,随着网络直播的盛行,消费者应增强对网络信息的识别能力和警惕,防止上当受骗。网络平台要加强监管,强化入驻平台经营者的审核准入机制,加大对网络视频的审核力度。对于表演视频,应要求发布者对视频进行明确标记,防止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应当遵守社会道德和法律规则,诚信经营,不得为了增加流量和销量而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