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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再审宣判:投喂者赔24万元,羽毛球馆未履行赔偿

   2024-12-07 网络整理佚名1250
核心提示:“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案”投喂者已支付4.8万赔偿款,球馆方仍未履行完毕

男子被流浪猫绊倒并喂给男子获赔新台币24万元的案件又有新消息。

12月4日,澎湃新闻(微博)记者从原告吴某的代理律师潘建强、被告人肖某的代理律师刘坤获悉,案件再审宣判后,原被告、原被告均未出庭作证。提起上诉,再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原审被告体育用品公司(羽毛球馆经营者)至今仍未支付大部分赔偿金。

2023年4月20日,男子吴某某与同事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摔倒,造成十级伤残。吴某某随后将羽毛球馆经营者、体育用品公司、流浪猫饲养员肖某某诉至法院。 2024年2月2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某赔偿原告吴某某24万余元;被告某体育用品公司无法赔偿被告肖某某。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上述判决确实有错误,应再审。 6月5日,该案重新开庭审理。

涉案猫“土豆”。“微观上海”微信公号 图

涉案的猫是马铃薯。 “微上海”微信公众号图片

7月24日,该案再审并宣判。上海闵行法院表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存在错误,再审将予以纠正。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对于原告吴某在原审中遭受的合理损失24万余元,原审被告体育用品公司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19.2万余元,被告原审肖某某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责任48000元以上。

12月4日,原告吴某某的代理律师潘建强告诉澎湃新闻,再审判决后,羽毛球馆经营者和肖某某提出上诉,后撤回上诉。原告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目前,吴某某已从肖某某处收到4.8万余元赔偿金,但他只收到了从羽毛球馆查获的4万多元赔偿金,还有10万余元赔偿金尚未收到。”吴某某说。希望我能得到所有的补偿。”

潘建强告诉记者,羽毛球馆法定代表人邱某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澎湃新闻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2024年12月2日,上海闵行法院对一家体育用品企业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2024年10月18日对申请人立案执行。吴某某申请执行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企业人格权案件,因某体育用品公司未履行其法院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支付义务,对公司采取消费限制措施,限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邱某实施一些高消费和非生活必需的消费行为。工作。

同日,被告人肖某某的代理律师刘坤告诉澎湃新闻,由于三名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的再审判决已生效。今年10月左右,肖某某已将48000余元转入法院账户,至此肖某某一行已执行完毕。 “对于萧萧来说,这件事已经圆满解决了。”刘坤说道。

12月4日上午,刘坤还在平台上发布视频,向网友通报案件结果。刘坤说,“前几天小小来了大同,然后我们就聚在一起聊天,还拍了一些视频。今天正好是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所以我们就发布了视频,挺有感觉的。”肖某某向网友讲述了这个结局,也算是圆满解决了。“视频中,肖某某表示,考虑到原告吴先生确实受了重伤,赔偿4.8万元。”是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承受的,经过再三考虑,他没有上诉,目前赔偿金已经交给法院,肖某某还表示,他已经回到家乡继续羽毛球事业。他非常热爱和珍惜现在的工作和生活,如果以后再遇到需要帮助的小动物,他可能还会坚持自己的初心。

原告吴某的代理律师潘建强也向澎湃新闻表示,除了法院判决外,吴某后期的治疗费用已经产生。他们将发票凭证交给了肖某,但肖某并没有支付费用。 “由于场馆还有数十万判决未支付,吴某某尚未向场馆索要后期处理费。”

对于后续治疗的费用,刘坤告诉记者,“由于双方当事人再也没有见过面,而且法院的判决中也没有所谓的后续治疗费,所以这个费用是否有争议还是值得怀疑的。”对于(后续治疗费),小肖的赔偿可能只有几百元,目前,我们建议先执行法院的这部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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