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黄河新闻报道,该车引擎盖上显示“公安巡逻”字样,车顶安装警灯,车门上贴有警方宣传标语,但车牌为普通民用车牌。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多张图片称,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东镇街头出现了这样一辆“不伦不类”的“警车”。网友因此怀疑“警车”是否真的是警方使用的。车辆。 “是我们警察局的警车。” 12月6日,新黄河记者致电东镇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该车辆的“身份”。 6日晚,东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致电记者称,涉案“警车”由运城市公安局统一配发,似乎是为了解决该处车辆不足的问题。基层。

网上发布的图片及相关文字描述显示,一辆民用车牌号为金MD77287的车辆停在闻喜县东镇街道上。不过,同时,车辆的引擎盖上显示“安全巡逻”,此外,车辆车顶还配备了警灯,车门上还贴有警察标语。

“是我们警察局的警车。” 12月6日,东镇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得知车辆车牌后告诉新黄河记者。 “这是我们局当时核发的(民用车牌)。” 6日晚间,东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致电记者称,涉案“警车”是市局(运城市公安局)发的,全国共发了数百辆。这座城市。”当记者问“警车为什么用民用车牌”时,该负责人表示:“全市公安局都发了,闻喜县公安局发了近20辆,我们派出所也有一辆。看来要解决基层车辆不足的问题。”
6日,记者就此事致电运城市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应与该局公安稽查支队联系。随后,记者多次拨打上述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但电话无法接通。
针对上述民用牌照警车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山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警车应喷漆标志图案并安装警报器、标志照明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漆、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或者类似的标志、警报器、照明装置。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警用车辆管理条例》,警用车辆号牌应当符合《警用车辆号牌式样》和机动车号牌行业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对警车实行定额管理,统一确定警车数量,建立管理档案。据此,警车悬挂民用号牌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没收,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7年7月,河北省邯郸市街头出现了63辆民用牌照的警车。当时,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交警配备的标准警车必须挂警用车牌,从未批准过民用车牌。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向媒体解释了此事,称63辆车辆是从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的,分发给基层单位。这些“警车”确实违规,车辆上的相关警用标识将依法依规予以拆除。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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