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婵婵/法治日报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青海可可西里一疑似网红狼被卡车压死。 12月24日,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狼被压死的情况属实,但无法确定被压死的狼是否是网友所说的“一代动物”所关心的。 (之前报道过)
事实上,不幸被压死的人是不是“小豆目”并不重要。一头野狼车祸身亡,悲剧肯定已经发生了。其原因,工作人员解释道:“游客给野生动物喂食,会导致它们失去独立觅食的能力,降低对车辆的警惕性。”

一名摄影师发帖称,这只狼是在等待游客喂食时被击中的。网络图
●“可可西里狼”是国家保护动物吗?卡车意外碾死“可可西里狼”,司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刘耀律师: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可西尔狼”自然也是国家保护动物。如果不小心压死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驾驶员正常驾驶,发现狼后采取合理避让措施,仍未能避免事故发生,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野生动物在自然环境中活动,本质上具有不可预测性,驾驶员无法提前预见狼群会出现在道路上,也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情况纯属意外。如果驾驶员存在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躲避狼并杀死狼,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饲养“可可西里狼”等野生动物有哪些法律风险?你需要承担责任吗?
刘耀律师:饲养野生动物涉及很多法律风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未经许可进入自然保护区饲养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饲养行为导致野生动物死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当地有“禁止投食”等标志,除了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外,如果游客在投食过程中被咬伤,投食者还需要承担受伤或死亡的后果。
如果长期或定期饲养野生动物或流浪动物(如流浪猫、流浪狗),使野生动物有相对稳定的食物来源,从而在饲养区域频繁出现或活动,与饲养者与野生动物之间会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并负责对野生动物的约束和管理。一旦造成人身伤害,根据民法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除被咬伤外,饲养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饲养者应当承担赔偿等侵权责任。
至于“可可西里狼”被卡车碾压事件,从法律角度看,很难认定是给游客喂食直接导致其死亡,游客通常不需要为其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游客的投食行为直接导致野生动物警惕性降低,增加被车辆碾压的风险,并且游客在投食时能够预见到这一后果,则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在实践中,很难证明这种因果关系。 。
澎湃评论|如何避免“网红狼”悲剧的发生
从去年开始,可可西里的一只野狼突然走红。由于经常被路过的游客和司机喂食,它不仅体形变圆,还向过往的车辆摇尾巴,露出肚皮乞食。此举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和讨论。 。当时,专家和媒体呼吁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基本方式:不喂养、不扰乱、不伤害。
现在看来,这些努力还是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路上有四五只狼等待游客喂食,其中一只被压死。当时,大卡车司机发现狼后突然刹车,但为时已晚。实在是太震撼了。心情沉重。
回想起来,当专家最初呼吁不要喂养野狼时,网络上却出现了“否认”的声音。例如,有人曾将喂养野狼与保护野生动物进行比较。事实上,即使是动物园里的家养动物也不能随便喂养,以免影响它们的健康。保护野生动物需要更加科学、有方法,不能好心办坏事。
是否喂养野生动物,不仅体现了一个人的科学知识储备,也体现了一个人对待动物、对待自然的心态。前几年,南宁动物园有很多动物在网络上很火,比如“被扔的猩猩”,它的行为与人类的孩子很相似。它上蹿下跳,极其活跃,不断向游客扔东西。但后来事实证明,这只猩猩上蹿下跳并不是为了取悦任何人,而是因为游客的戏弄而感到不安。
大多数游客,就像那些喂养野狼的人一样,可能没有任何“恶意”,只是觉得有趣或者出于对野生动物的热爱。但除了科学知识之外,或许人们还应该明白,动物也是与我们生活在同一空间的生物,应该受到更加平等的对待。
人类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科学技术改造世界,享受大自然的恩赐。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敬畏自然,尊重一切生物。对于野生动物,人们不需要通过喂养来表达“仁慈”或“同情”。只有为野生动物提供更适宜的生存环境,让它们在自然状态下繁殖、生长,才是真正的“仁慈”或者“慈悲”。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或者限制人为干扰、威胁有关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的生存、繁衍”。对于不听劝阻、继续被禁止的喂养行为,我们该如何处理?或许,劝阻无效,是时候完善制度设计,细化具体措施,限制游客行为了。无论如何,“网红狼”的悲剧不应该再次发生。
本期编辑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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