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广州上下九步行街。照片/IC photo
广州市荔湾区上下九步行街熙熙攘攘,热闹非凡。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及其同事因老街“低价”出租公屋商铺而被调查。
据《人民日报》报道,调查线索来自审计部门发现,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该区直营的部分房屋被低价出租。
根据该政策,事实很快就得到了查明。区内这些直营房屋的低价出租确实存在两个“违规行为”:一是合同到期的商铺不是按照市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开出租,而是通过单位内部直营公营住房租赁审查小组协商租赁事宜, 而且很多商铺直接与原租客续租;其次,审查组未经上级批准,为部分商铺定了比市场参考价低 20% 的房租。
至此,案件的调查似乎已经浮出水面,涉案人员可以依规依纪处理。然而,纪检监察部门办案组深入调查发现,数十家商铺的租金远低于政策规定的租金,或楼层高、位置偏僻,或户型狭长,只能是“前店后仓”。如果严格按照不低于 20% 的市场参考价出租,这些“穷”商铺很可能不会出租。
要么是非法租房,要么是房子闲置,这就是案件背后不容忽视的“困境”。虽然我和上级部门沟通了很多次,但只得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工作”的回复。因此,负责此事的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决定通过分流组,共同商议租赁事宜。
荔湾区纪委监委在排除了“利益转移”的可能性后认为,由于客观因素不可控,工作成效与预期效果存在一定差距,应予以容忍。这一次,容错让涉案人员免于党纪,让主动担当、大胆工作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此外,这种容错还可以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免除后顾之忧,放手放脚,具有“一容错、多激励”的效果。
同时,通过这个案例,也应该看到,有关部门在宽容错的同时,也应该重新审视一些脱离现实或不符合当前发展需要的“硬条”。
2007 年,广州印发了这份让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陷入“两难境地”的文件。一开始,租金标准只由地段决定,不论同一地块不同物业的新颖性和内部结构如何,都严格遵循不低于市场参考价20%的租金价格。这个“硬杠”是不合理的。在过去的十年里,当地的住房和商铺租赁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些“旧规则”无法解决新问题。
房屋租赁既然是市场化的,就应该具备“跟市场走”的灵活性。这是任性的“业主”的选择,而不是迎合市场,而不是空置和浪费,这不应该是房屋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
“房屋租金参考价是对某个区域租金水平的整体评估,并不等同于该区域内特定商铺的租金水平。一些质量较差的商铺以低于参考价的价格出租,以避免空置和浪费,这正是有助于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原因。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的解释是合理的,这一观点也应该成为共识,并体现在相关政策法规中。
最终,负责此事的荔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被告诫,其他人员也受到了批评教育,对当事人来说还是很遗憾的。在新的问题出现之前,一些“旧规则”或许能够提前防止相关人员因主动而犯错。
简而言之,政策和法规应该是激励警官创业的“风向标”,而不是让人一不小心就会犯错的“绊脚石”。
作者:Hara Mori(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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