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目的是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并完善价格治理机制。在这份意见中,针对如何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了三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要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二是要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三是要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意见》提出,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目标在于构建一种市场环境。这种市场环境具备制度完备、公平开放且有序竞争的特点。它能促进价格有效形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还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一方面要放开价格,让市场来形成价格;另一方面,需要有交易市场来承接,并且要培育多元化的竞争主体。

在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意见》提出,要以稳妥且有序的方式推进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市场化改革,要让更多的价格通过市场来形成。

《意见》在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方面提出,要推动重要商品现货市场的建设,也要推进期货市场的建设。同时,要对期货品种的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以及监管规则进行优化,以此来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

《意见》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提出,要废止那些会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及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同时要避免政府对价格形成进行不当的干预;还要对自然垄断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有效规范,防止其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的竞争性环节进行延伸,以此来营造出有利于价格有效形成的市场环境。
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 回应民生关切
价格信号对引导资源配置起着重要作用。专家指出,《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将重点放在五个领域,以此来发挥价格的引导作用,并且致力于为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服务,同时对民生关切的问题作出回应。
《意见》表明,需完善农业价格政策。要构建起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相互协同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需对稻谷、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及玉米、大豆的生产者补贴等政策加以完善。要让政策性生猪保险的供给保持稳定。应鼓励地方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展蔬菜等品种的保险。以此来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现稳定安全的供给。

《意见》表明,需健全能源价格政策。要构建并完善天然气发电以及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价格机制。需对新能源就近交易的价格政策以及工业重点领域的阶梯电价制度加以完善。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还要建设绿色能源的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以此促进能源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的健全方面。《意见》提出要清晰界定政府投入与使用者付费的界限,以此来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要推动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以及垃圾处理实施计量收费,还要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进行优化,以促进公用事业能够持续发展。

《意见》在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方面提出,要构建起民办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的基本服务收费政策体系,强化对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的管理,推动公共服务能够均衡发展且易于获取,确保群众的基本需求得到保障,进而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意见》对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提出了具体举措。其一,要构建起与数字经济发展需求相契合的数据市场规则;其二,要加快拟定契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其三,要推动公共数据安全且高效地进行开发利用。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郭丽岩指出:完善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相关领域的改革时,需考虑居民家庭的承受力,以此不断完善公用事业相关的价格机制。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能够回应民生关切,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相关公用事业的供给质量和水平,进而更好地满足居民家庭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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