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12月20日宣布,又有12人因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身禁止驾驶。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54岁,最小的29岁。

部分案例
2022年9月7日,朝阳区沙窝北路,刘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与骑车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骑车人重伤。抢救无效后,他在医院去世。事故发生后,刘某驾车逃跑。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2022年1月28日,昌平区鼓楼西街上,徐某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抢救无效后,他在医院去世。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23年11月17日,平谷区汉黑路,崔某宏驾驶一辆无证轻型货车与同向行走的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崔某宏驾车逃跑,后被警方发现。经审理,平谷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崔某宏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
终身禁驾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的行政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被吊销的机动车驾驶人,终身禁止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禁止驾驶人员接受国家交通管理信息网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止驾驶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系统将自动锁定其;如果在被禁止驾驶后仍驾驶机动车上路并接受调查,也将面临严重后果。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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