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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2025年第4号

2025-10-11 07:012190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_治理价格无序竞争_价格趋势

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2025年 第4号

市场竞争存在价格角逐,这是其中一种常见手段,然而混乱的竞争态势,会对产业进步、商品革新、品质保障等环节产生不利后果,阻碍经济整体迈向繁荣。为了整理市场定价规范,保持价格环境的稳定有序,促进经济实现优质增长,特此公布相关措施。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产品和劳务,经营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秉持公平、合法与诚信理念,以生产运营开销和市场供需情形为根本参照,依法运用自主定价权力,主动维护市场价格体系,一道构建公平角逐、井然有序的市场氛围。

针对价格恶性竞争现象较为严重的特定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及机构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以及行业监管部门的引导下,能够开展行业整体成本的调查与评定工作,以此作为企业制定合理价格水平的依据。

三、发改和市场管理机构需与相关行业监管单位共同做好政策传达工作,引导经营主体依照法规开展业务,同时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准。针对存在价格混乱问题的企业,要发出警示通知,责令其主动调整定价方式,坚决维护价格竞争的基本准则。

四、发展和改革机关,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单位,针对接到告诫仍不纠正定价行为的商家,要加以特别留意,在需要时进行成本核算,实施价格监管检查,一旦发现定价违规现象,就要依法进行惩办。

经营者必须认真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条款,主动约束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用低于自身成本的价格去争取项目,务必确保供应的产品和服务的品质。

行业协会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款,积极推进行业自我约束,同时引导各经营主体一道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环境。

国家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关注市场价格的竞争态势,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的价格环境稳定。要有效运用信用监管手段,依据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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