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各大电商平台“双十一”
促销活动陆续启动
然而不少消费者反映
有些平台部分商品在活动期间
价格不降反升
经过搜索查找发现,有一款商品,在“双十一”进行促销活动之前,它所标的售价是279元,然而,在该活动开展的期间,这款商品的价格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上涨到了299元。
有网友明确指出的是,在每年“双十一”来临的之前时段,有部分商家存在频繁去调整价格这样的行为,要是消费者在手边没有那种比价工具的情况下,就极其容易被“割韭菜”。

之前,平台客服的工作人员作出了回应,称商品的定价是由商家自行去设置的,不过平台会针对报名参加 “双十一” 的商品展开管控,如果察觉到商家是为了开展大促而故意实施 “先涨后降” 的行为,那么就会要求商家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对于那些拒不进行整改的商家,将会面临警告、扣分以及降权等种种处理。
工作人员承认,一些商家老是改价格,而且在搞活动的时候还临时加价,这种行为实在是很难完全杜绝掉,当下并没有一个比较不错的解决办法。
不少消费者还反映,在“双十一”进行促销的时候,某些商品的预售价格,竟然比不上直接去购买来得划算。
今年“先涨后降”
为何格外难以忍受?
实际上,先是提高价格随后再降低价格并非是什么新奇少见之事,消费者对于它早就存有某种心理层面得足够作准备,只是在今年具体呈现出来这种情节状况格外令人在心理上难以去接纳承受;而在这背后所隐藏着的缘由,除去有着商家自身诚信方面得相关因素之外,还存在着一些属于客观性质得相关因素。
其一,是外部优惠政策存在“空窗期”,上半年,部分地区因“国补”政策而产生的,能带给消费者实惠的价格,给消费者留下了深刻记忆,当临时性补贴退去,往常态归来时,在消费者眼中就成了“离谱的涨价”情况,这种因政策落差致使的价差,虽并非商家的本意,却切实地伤害了消费体验。
首先,这是平台复杂规则之下的“生存法则”。当下,市场竞争极为激烈,大型促销活动繁多,在淡季的时候,商家为了吸引流量,通常已经给出了接近底线的优惠。进而,到了备受关注的“双11”,流量成本持续升高。满减、打折、定金、充值、返现等等,这套比肩奥数的促销条例,把消费者算得晕头转向,商家也不一定能够弄明白。商家既要使得折后价显得有吸引力,又要守住利润空间,最为简单的方式便是在原价上面做文章 。

在这场持续升级的价格“变装秀”里,身为规则制定者以及监管者的平台,责任愈发突显。实际上,平台具备十足能力去搭建更严苛的历史价格监测系统,呈现更长久的价格曲线,并且对虚假促销行为大力惩处——这并非技术无法做到,更多的是在决心与短期利益与决心之间的抉择 。
无可厚非,商家追逐利润,然而短视的套路,终将耗尽消费者那无比宝贵的信任;平台确实需要增长,可是饮鸩止渴的数字游戏,根本无法带来健康的生态。消费者能够用钱包去投下支持的票,同样也能够用吐槽去投下反对的票 这样,当大家开启谈论 “‘双11’究竟什么时候结束,我才能够去买东西” 之时,就意味着这场消费盛宴已然是站立在了信誉危机的边缘。对于“双11”而言,最需要的,大概并非花样繁多的那些玩法创新,而是一场站在消费者立场之上的自我革新。
律师提醒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律师表示,若商家不存在正当的成本增加等缘由,只是为了佯装出降价的虚假表象,而先将商品价格抬高,接着开展所谓的“降价促销”活动,这种具备明显欺骗、诱导消费者特质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商家于开展促销活动之际,理应清晰标明商品的原价、现价、折扣等信息。要是商家在涨价而后降价的进程当中,蓄意模糊原价的定义,或者不能够提供原价的交易票据等用以证明的材料,同样可能会被判定为价格欺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是经营者提供商品 ,或者提供服务存在欺诈行为 ,那么就应当按照消费者提出的要求 ,去增加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而且增加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所支付的价款 ,亦或是接受服务所花费的费用的三倍 ;要是增加赔偿的金额不够五百元 ,就以五百元为准 。要是法律另外有别的规定 ,那就依照那个规定来 。
所以啊,要是碰到这种状况,消费者就得把价格变动前后的商品页面截图留存下来,还有消费凭证这类证据也要保存好,然后向电商平台去举报,或者朝着消费者协会去举报,并且呢,还要向商家提出相应的索赔要求 。
提醒广大消费者
不要一味追求所谓的低价促销
要理性消费
也要敢于维权
经济日报微信,综合了中国青年报,同时还综合了经视直播,也综合了法治日报,另外还综合了央视新闻,并且综合了云南法制报,其包含一篇经济日报的文章,作者为佘颖,原标题是《玩法创新能为“双11”加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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