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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将至!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

   2025-09-30 网络整理佚名1730
核心提示: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2025年国庆、中秋节假期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5年国庆节与中秋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里的市场物价稳定,创造健康的消费氛围,保护购物者的正当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文,现向全市所有商业主体及相关组织发出通知,要求注意以下几点:

一、依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组织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规要求,提升社会担当意识,端正价格操作方式,主动维护市场交易环境稳定和民众权益。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依照政府确定的价格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需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合理定价,要为顾客提供等价交换的商品和服务,主动维护市场价格体系的正常秩序。

二、规范经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商家需要在店铺显眼地方展示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确保信息真实无误、标签与实物相符、标识清晰可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售卖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在网页上用文字、图片等形式标明价格。同一商家售卖的相同商品或服务,网络标价与实体店标价必须相同。网络交易市场主办方不能借助技术方法等手段,迫使平台上的商家做出不实的或者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的标价。商家在节日里举办促销活动时,不可以运用迷惑性或者引人误会的言辞、文字、图片、测量单位来引诱顾客购买。

三、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在节日里,需要主动调配商品,确保民众的日常需要,不可以趁着节日,把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类、蔬菜、牛奶这些生活必需品的价钱,大幅度地往上抬。不能联合起来涨价,也不得编造、传播涨价的消息,更不许利用手段抬高价格。

第二项要求景区和景点必须清晰显示门票费用,以及景区内的交通工具费用,比如缆车、电动游览车等,还要公示导游服务费和娱乐项目收费标准,必须认真执行各项优惠和减免措施,禁止强制售卖套票,景区管理者必须承担起管理责任,严格约束景区内所有经营者的定价行为。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_价格变动_严格落实明码标价

餐饮服务提供方必须严格执行价格公开制度,在价格清单上清楚列出食品名称、计算单位、金额等,正确使用菜单,禁止收取任何未公示的款项。

(四)旅店、住所、客舍、寄宿设施必须认真落实线上线下的价格公示制度,价格出现调整时,需迅速更新信息。必须恪守价格保证,禁止在网订订单确认后擅自取消,或在接待过程中随意提高费用。

(五)租赁服装、销售氧气及相关旅游社会零售商品的业务主体必须强化价格自我约束,确保价格公开透明,禁止强行附加商品,不得变相抬高价格;不允许彼此勾结,干预市场定价,损害其他经营方或购买者的正当权益。

客运服务单位应当规范自身的价格管理,确保客运市场的价格稳定,不可以随意抬高政府定价的票务标准,更不能在节假日交通高峰期随意加价或者变相提高价格。

第七条停车场管理者必须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出入区域显著位置公示费用标准、免费时段、服务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渠道等,并按照公示的规范收取费用。

国庆节与中秋节时段,监管机构及发展机关会增强市场检查频次,依法严肃处理价格违规情形。鼓励公众及各界人士强化对价格活动的监督,若察觉经营方存在价格违规行为,应即刻拨通12345、12315热线反映情况。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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