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针对假期旅游消费高峰 提醒告诫全市住宿经营主体 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规范市场秩序 提醒告诫全市文旅经营主体 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规范市场秩序 提醒告诫全市相关经营主体 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诚信的节日消费环境 营造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
按照告诫函要求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 要合理制定价格 保证服务与收费相匹配 杜绝出现“坐地起价”“天价客房”等混乱现象经营场所要在显眼位置公示当日客房价格。还要公示房型。以及附加服务费用。价格有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并且告知消费者。已确认的订单。入住时不得临时加价。也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用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电商平台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也不得擅自提价。相关行业协会及组织。不得串通涨价。不得散布不实信息。不得囤积居奇。不得哄抬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表明,对于违法行为会从严且快速处理。若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会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价格欺诈行为,最高罚款50万元。哄抬价格行为,最高罚款300万元。串通操纵价格行为,最高罚款500万元。市市场监管局会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景区周边的酒店。还要检查景区周边的民宿。以及线上平台也在检查范围内。对于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会公开曝光。并且实施信用惩戒。以此形成有力震慑。要是消费者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可以拨打12315热线举报。也可以拨打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着重指出。会竭尽全力维护“大同文旅”品牌形象。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会全力以赴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记者:高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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