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规范价格恶性竞争 保持健康市场定价环境的声明》,表明了致力于营造公正竞争、井然有序市场氛围的坚定意向。
《公告》强调,价格较量是市场角逐的一种关键手段,然而混乱的竞争会对产业前行、商品革新、品质安全等产生不良后果,不利于国家经济稳步繁荣。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志成谈到,混乱的竞争状况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或许会造成“好者反被劣者排挤”的现象,那些产品品质优良且享有良好声誉的公司,其市场发展受到限制,盈利能力也遭到侵蚀。
权威人士指出,一旦竞争混乱波及到购买环节,便会出现价格低廉品质不高、服务不到位等情况,进而损害购买者的权益。
突出事前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
此次公布的《通告》,在维护商家自主定价权的基础上,遵循预先指导与过程及后续管理相融合的方针,清晰界定了核心整治办法。
《公告》依照现行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等法规,经调研评估行业普遍成本,实施提醒告诫,强化监管执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指导行业合法自我约束,多措并举,旨在推动企业依法正当经营。
《公告》还建议,对于那些在收到提醒后依然不改正价格问题的商家,要加以特别留意,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成本核实、价格监管,一旦发现价格不合规的情况,就要依照法律进行惩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谈到,各项举措逐步到位后,公司脱离了混乱的竞争环境,收益情况好转,将有更充裕的资金用于新商品、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消费者也能体验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