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改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项公告,旨在规范市场中的价格混乱现象,并致力于维护健康的市场价格环境,具体信息如下:
市场竞争存在多种表现形式,其中价格竞争尤为突出,然而混乱的竞争态势会对产业进步、技术创新、品质保障等环节产生不利后果,阻碍经济整体迈向更高水平,为此需要加强市场定价规范,保持价格环境稳定有序,以促进经济实现优质增长,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执行,坚持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基本准则,以生产运营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为基础,依法行使自主定价的权力,主动维护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一起创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氛围。
针对价格恶性竞争现象较为严重的特定领域,相关行业协会及配套组织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以及行业监管机构的引导下,能够开展行业整体成本情况的研究与评定工作,为市场主体制定公允价格标准给予依据。
三、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机关需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政策宣讲,引导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改进商品质量和完善服务水准。对于存在价格混乱行为的主体应予以告诫,责令其主动调整定价活动,坚决维护价格竞争的基本准则。
四、发展和改革部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于经过提醒仍不纠正价格行为的单位,要加以特别留意,在必要时实施成本审核、价格监管检查,一旦发现违反价格规定的情况,就要依照法律进行惩处。
五、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主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不能以低于正常价格的标价参与竞争,务必确保产品和服务达到应有的水准。
行业协会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要求,努力推动行业自我约束,积极引导各经营者一道维护行业内的公平竞争环境。
国家发改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持续关注市场价格的竞争态势,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的价格稳定。要运用信用监管手段,依据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总台央视记者 吴昊 刘柏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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