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落实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部署
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领导人目光远大、全面考虑,在我国市场由小变强的关键时期,针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发表了许多重要观点,深入解释了为何要建设、如何建设、建成什么样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大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为深入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导。需要全面学习并准确把握国家领导层的关键讲话内涵,从政治层面和整体角度坚决执行并落实,保持恒定方向持续深化全国统一市场的构建工作。
一、深刻认识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四十年改革开放历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化进程,同步是整体性大市场的逐步形成。自十八大以来,依据国家领导层的经济理念,我们党对整体性大市场发展的理解持续加深,并推行了多项关键性安排。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构建一个整合且流通顺畅、竞争环境良好的市场架构,党的十九大致力于废除一切阻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则和措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致力于打造一个运作高效且竞争公平的国内整体市场,党的二十大着重强调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推动要素市场化进程,并建设一个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规划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蓝图,国家领导人在今年7月举行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全面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出了关键性战略部署。全面贯彻中央与国家层面的指示精神,国内整体市场进展显著,基础性制度持续完善,涵盖资产保障、行业进入、公正竞争及社会信誉等领域,设施设备连接效果突出,部分阻碍整体市场发展与公平竞争的难题获得解决,商品供应与劳务交换、资源要素调配愈发便捷,公司运营背景明显优化,民众购物条件持续提升,整体市场的规模与聚集优势逐步显现,超大型市场在汇聚资源、刺激消费、促进创新方面持续发挥作用。
现在,世界正经历前所未有的重大调整,全球步入全新的不稳定转型阶段。国内正处在调整发展模式、改善经济构造、改变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成长背景出现深奥而繁杂的变动。市场是国际上最为难得的要素,我国拥有无比辽阔且潜力深厚的市场,这是国家进步的显著资本,也是应对世纪级挑战的可靠支撑。要形成以国内市场为主导、国内与国外市场协同发展的新经济模式,促进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增长,需要更加充分地挖掘和利用国内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确保国民经济流转更加顺畅,持续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创新能力。
深入发展全国统一市场是形成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进步的必然要求。当前国内经济运行中仍存在诸多不畅之处,区域壁垒与市场分割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以便让商品与生产要素能够在更广阔的空间内顺畅流转、优化配置,从而营造鼓励创新、实现资源优化的市场氛围,并确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最终打造出供给与需求相互促进、生产与销售协同发展、整体运行高效的经济循环系统。凭借巨大的市场需求、多样的实践环境、激烈的行业竞争,有效减少交易费用和体制障碍,促进技术革新与产业持续优化,持续提升综合生产效能。
全面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深化各项改革、建立高标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必要举措。现阶段,国内市场框架尚不完善,部分领域市场成长滞后,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妨碍市场规律、损害公正原则、干扰公平竞争等不良现象。要实现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主导功能并提升政府的监管效能,必须持续深化全国统一市场的构建,确立一致的基础性规范与准则,持续拓展资源由市场主导分配的领域,以此促成一种既能激发活力又能有效管控的经济环境,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迈向体系更健全、运行更成熟的先进水平。
深入发展全国统一市场体系,是积极抵御外部风险威胁、掌握国际竞争主导地位的重要部署。目前,全球贸易格局正在经历重大调整,变数显著增多。我国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实体商品消费市场,同时也是最具发展潜力的巨大市场,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充分释放国内需求能量,凭借庞大的体量、广阔的领域和充足的储备,持续强化国内经济循环的内在力量,以国内市场的稳定可靠,有效抵御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
二、牢牢把握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要求
国家领导人强调,全面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核心标准是“五同、一放开”。这是立足既定目标,针对当前新形势新挑战制定的新规范,界定了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必须长期坚守的指导原则和持续实施的工作方向。
完善市场根基体系,这是保障市场活动顺畅开展的核心要素。基础体系规范必须保持一致,政策推行与市场活动才能达成高度配合。推进根基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关键在于促成产权维护、行业进入、竞争环境、信誉体系、品质规范等层面的标准统一。现代产权制度要明确归属,清晰责任,严格保护,顺畅流转,完善市场准入的全国统一清单管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强制执行,迅速建立覆盖所有主体、规则一致、共同参与的社会信用系统,健全国家标准规范。
整合市场基础设备,这是消除地域限制、推动商品及资源流通的关键基础。近些年,我们持续用力推进交通设备建设,国家综合交通网络骨干不断健全,铁路、水路、江河等多种运输方式联合发展。不过我国市场设备衔接还存在瓶颈,例如不同运输模式间集装箱规格不统一、安全规范不一致、信息共享不顺畅等情况依然存在。推进整体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任务,核心在于畅通货物传输通道、资金周转路径和数据交换渠道,同时加强当代商业交易网络的建设。首先,必须增强物理层面的连接,优化交通网络布局,消除地区间道路的瓶颈和影响航行的障碍点。另一方面,要注重实现“软联通”,推动“一单制”、“一箱制”这类便于多式联运整体运作的规则对接和相互承认,构建完善一致、数据互通的各类交易市场,以此持续减少物流费用和交易费用。

规范政府各项举措,这是构建全国统一市场的核心要素。市场和政府良性互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关键特征,要充分运用这一特征,首要条件就是确保政府行动的一致性。确保政府行动标准一致的关键任务,在于界定地方当局促进经济增长时哪些措施可行、哪些措施不可行,不断清除和废止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及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则与行为方式。因此,必须从制度角度清晰划定政府不当介入市场的具体表现,制定规范、划定界限,避免各地各自为政。完善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导致市场竞争受阻的机制,提升政策制定的严谨性和统一性。
规范市场治理行动,可确保市场活动有序开展,提升资源分配成效。治理是否标准一致,直接影响商家实际体验。实现统一市场治理的关键,在于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强化治理行为的一致性、稳固性,提高可预见程度。具体来说,要迅速提升执法规范性和流程一致性,健全行政处罚的判定依据,明确自主裁量的使用界限,确保执法尺度统一。要更新监管手段,促进不同部门与区域间的合作执法。要全面实施针对企业的规范执法行动,坚决杜绝不合规的跨区域执法和以营利为目的的执法行为。
整合要素资源交易场所,这关乎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关键环节。完成要素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强化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主导地位,推动要素价格由市场形成、要素流转不受阻碍且规范有序、资源分配科学且公正合理。构建综合性的要素交易框架,促成城市乡村一体的建设用地产权交易场所、规则体系不断优化的资本流通平台、覆盖全国的技术与数据交换网络、标准化程度高的电力交易系统等具有代表性的关键要素资源流通领域。确立以供需互动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模式,强化要素资源价值评估的调控与监察,助力资源保护与优化配置。
不断拓展国内国际交流合作,这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条件。全国统一大市场并非区域间各自为政的小范围流通,也不是与世隔绝的本土经济循环,而是连接国内外双循环、服务全球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广阔平台。要实现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目标,关键在于打通内外联通渠道,有效推动国内经济圈和国际经济圈的和谐共进。拓展内部交流,必须确保所有商业机构获得相同对待、公平对待,坚决消除地域保护、区域隔阂和市场分割等“封闭式运行”。提升对外交流,需要把制度型开放作为核心,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经贸规范,逐步放宽国内商品领域、服务领域、资金领域、劳动领域等开放程度,迅速健全高水准对外开放的机制体制,构建对全球优质资源要素的强大吸引力。
三、聚焦重点难点坚定落实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部署
国家领导人指出,打造全国性统一市场,既是关键战役,也是长期任务。要立足实际困难,兼顾短期与长期措施,当前首要任务是针对核心与难点,围绕“六个方面”集中力量,根除长期存在的弊端,处理突出矛盾,不断释放市场活力。
集中纠正公司间恶性竞争问题。现阶段,国内某些领域显现出不同层级的“内耗”,造成“差者排优”,妨碍了产业正常进步,务必按照法规政策进行纠正。需强化对关键产业的产量调控,依据法律规章治理电动汽车、太阳能等领域的无序争斗,促进产业品质提升。持续优化定价管理框架,迅速推动价格相关法规的更新,依据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价格垄断、低价销售、价格误导等违法情形。强化领域内自我约束,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进步的指导功能,鼓励公司借助技术革新、提高产品品质等手段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网络平台组织改进条款、规范费用收取,精准纠正损害平台内部经营主体正当权益的做法。
重点纠正政府采购招标中的不良状况。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在政府采购招标环节设置不恰当的条款,甚至实施直接指定交易行为,导致不同市场主体无法实现公平竞争,严重破坏了市场环境,侵害了经营主体的正当权益。要有效制止政府采购招标中的不良现象,必须明确招标方的责任,同时强化对招标中介组织和评审专家的监督。积极倡导全程数字化招标投标方式,推行远程异地进行评审活动,实施完全保密的评标机制,构建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资源库,消除评标专家的局部利益联盟。逐步增加数据挖掘、智能计算等手段在招标采购环节的运用范围,有效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强化对最终选定结果公正性评估,明确不同行业监管职责,健全纠纷解决途径,坚决打击招标交易环节所有违规违法行为,促进招标交易环境有序进步。
严厉纠正各地招引企业的不良行为。近些年,部分区域在吸引投资过程中,违法给予税费减免、土地让步、电费优惠等条件,导致行业间恶性竞争加剧。要切实解决地方招引企业中的问题,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及国家关于规范投资吸引的指导方针,强化对地方的政策引导,推动地区尝试构建优质的投资吸引新方式。确立全国性的地方招引投资活动规范目录,清晰界定提倡与限制的各类举措,强化对违规招引投资行为的追责与公示。完善招引投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事务公开程度,促进社会监督。推动各地改进招引投资成效评估体系,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数量性目标权重,避免脱离实际、过度施压。
努力促进国内外贸易融合进步。由于全球产业体系与供应链快速调整、贸易壁垒主义增强的现状,国内部分对外贸易公司进行国际交流时遭遇困难,转向国内市场的过程中,在产品规格认证对接、销售网络构建、知识产权维护等环节遇到阻碍,迫切需要借助迅速发展内外贸易融合来解决问题。需强化国内国际市场联动机制,迅速构建拓展内销服务网络,打造内外市场融合的综合服务系统,持续减少内外市场分割现象。要推动企业对外投资与合作同步进行,与吸引外资并举,迅速增强培育具备国内国际市场联通、风险应对能力突出的优秀企业。要举办外贸优质产品全国巡展活动,为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创造条件。持续拓展制度性开放的范围,涉及规则制定、规制体系、管理模式以及标准体系等方面,以此推动国内与国际贸易标准的统一,实现检验认证环节的对接,以及监管措施的协调,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认证、进行商标登记、申请专利提供便利,从而提升中国企业的全球竞争能力。
需要增强法规体系的建设力度。现阶段,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现有的财税、统计等制度无法充分满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的需要,这也是部分违反统一大市场规定的行为持续发生的重要根源。因此,必须迅速着手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条例,进一步清晰界定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体系,为规范地方政府举措、划定行政行为范围提供法律制度支撑。迅速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规、招标投标法规、政府采购法规等配套法律条文,增强规则规范的强制执行力。着力推进财政税收体系改革,构建促进经济优质发展、社会均衡公正、市场一体化的税收机制,改进税制结构,将消费税征管环节逐步转移至地方并有序实施,严格财政补助与税收减免政策的监管。推进统计体系革新,强化经济组织活动登记基础工作,改进集团总部与下属机构的数据采集流程,有计划地实施主体经营所在地数据统计方案。
着力纠正政绩观念的失误。目前,部分地区在推进工作时进行违规的招商引资活动,实施区域性的保护措施,还存在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做法,只关注本地的利益得失,忽视整体的效益影响,这些现象都是政绩观念存在偏差的体现。必须强化各地对正确政绩观的认同和执行,优化高水准的考核机制和官员工作成效评估制度,持续改进奖励措施,将地方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进程作为衡量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要建立针对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问题的分层分类监管办法,着力纠正违规吸引投资、实施区域壁垒等关键问题,并显著提升对反面事例的曝光频率。注重宣传教育与培训,强化积极引导,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汇聚各方力量,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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